第一条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广东省教育厅。本基金会的宗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争取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捐助,推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 根据基金会宗旨,设立以下项目:
(一)支持教学与研究设施的改善(包括建筑物、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二)资助教学与培训项目、科学与技术研究项目及专著出版。
(三)支持人才引进,资助聘请知名学者来校讲学。
(四)资助召开高层次学术会议,或资助优秀教师及在校学生出国交流、参加学术会议。
(五)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奖教金。
(六)支持、投入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项目。
(七)按照捐赠者意愿设立的资助项目。
第三条 基金会秘书处负责项目的设立、审核及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和基金会的发展规划,进行项目策划、设计和规划。
(二)进行部门和项目的管理制度建设,负责拟订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三)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管理,完成项目计划,实现项目目标。
(四)定期向捐赠人报告项目的执行情况、使用效果和社会评价。
第四条 捐赠项目类型:
(一)限定性资金与物资。捐赠人指定捐赠款或物资专项用于某个领域、项目,或某个学院、机构。
(二)非限定性资金与物资。捐赠人未具体指定捐赠资金或物资的使用对象及使用方式,可由基金会根据基金会宗旨,决定使用目标和方式的捐赠资金或物资。
第五条 捐赠项目的设立:
(一)学校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已与捐赠方达成捐赠意向,根据捐赠意向拟定捐赠协议。由各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经基金会秘书处审核,符合基金会章程要求的予以立项。申请立项时填写《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
(二)学校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事业发展需要,提出立项申请,由基金会秘书处审核,符合基金会章程要求的予以立项。申请设立项目时填写《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筹资立项申请表》(附件2)。
(三)捐赠方与学校或基金会设立的非限定项目,由基金会秘书处根据捐赠方意愿,确立捐赠使用方向。
第六条 捐赠协议均需按照基金会协议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经基金会审核通过的协议方可签署。未经基金会审核同意的协议不予认可。
捐赠项目为限定性资金与物资时,经基金会秘书处审核同意后方可签署捐赠协议。
涉及到成立专门研究机构(研发中心、共建实验室等)时,需协商学校科技与研究生处、教务处和二级学院负责人,确认该研究机构的成立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后,方可签署捐赠协议。
第七条 原则上所有捐赠行为均需签署捐赠协议。捐赠协议由基金会和捐资方签署捐赠协议,或由学校、基金会和捐资方签署捐赠协议,以确认捐赠行为。捐赠协议中必须包含捐赠目的、捐赠用途、捐资总额、到款时间、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捐赠协议条款应符合基金会章程有关要求。
第八条 捐赠协议应附有项目管理办法及捐赠资金支出预算(附件3-1)。项目管理办法及捐赠资金支出预算由捐赠资金使用部门根据捐赠协议拟定,同时应征得捐赠方及基金会同意。管理办法中应明确项目执行期限、主要资助内容、受赠人遴选条件等。
第九条 各类捐赠协议由理事长亲笔签署,或由理事长授权委托相关负责人签署。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基金会名义签署协议。
第十条 限定性捐赠项目。待捐赠资金或物资到帐后,由基金会设立专门科目,专项管理。捐赠项目实施方根据捐赠协议约定及管理办法,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用款时,填写《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附件4)报送基金会秘书处审核。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根据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拨付捐赠资金。
第十一条 非限定性捐赠项目。每年由基金会秘书处公布非限定性捐赠项目捐赠情况,校内各单位向基金会秘书处提交项目申请,基金会秘书处汇总后提交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捐赠项目应根据需要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捐赠方代表、受赠方主要负责人及基金会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捐赠项目执行方应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基金会秘书处作为捐赠项目管理的执行机构,对项目的实施履行监管职责。
第十四条 捐赠项目完成后,项目执行方应向基金会秘书处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捐赠资金支出决算(附件3-2)。基金会秘书处定期向捐赠方反馈项目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立项申请表
填表日期: 编号:
| 捐 赠 者 联系方式 | 单 位 |
| |||||||||
| 姓 名 |
| 捐 赠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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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联 系 电 话 |
| ||||||||
| 通 信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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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赠用途(√) | □不指定用途 □指定用途(请附捐赠协议): | ||||||||||
| 捐赠金额 |
| 捐赠方式(√) | |||||||||
| □现金捐赠 □银行转账 □邮局汇款 | |||||||||||
| 捐赠形式(√) | □留本 □不留本 | ||||||||||
| □一次性捐赠 | □逐年捐赠 年度捐赠金额____ 捐赠年限__ | ||||||||||
| 受赠单位 |
| ||||||||||
| 负责人 |
| 电话 |
| ||||||||
| 联系人 |
| 电话 |
| |
| ||||||
| 受赠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 ||||||||||
| 基金会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 ||||||||||
以下由教育发展基金会填写:
立项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立项时间: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立项单位和基金会各留存一份。
附件2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筹资立项申请表
筹资项目: 日期:
| 筹资单位 联系方式 | 单 位 |
| ||
| 负责人 |
| 电话 |
| |
| 联系人 |
| 电话 |
| |
| |
| 地址 |
| |
| 筹资用途 (√) | □非限定用途 □限定用途(详细说明,可另附详细使用计划):
| |||
| 筹资目标金额 |
| |||
| 筹资形式(√) | □留本 □不留本 | |||
| □一次性筹资 □长期筹资 | ||||
| 筹资方式 (√) | □现金捐赠 □银行转账 □邮局汇款 | |||
| 筹资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 |||
| 基金会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 |||
以下由教育发展基金会填写:
立项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立项时间: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筹资单位和基金会各留存一份。
附件3-1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捐赠资金支出预算表
项目名称:
| 支出类别 | 支出项目 | 金额 | 测算依据及说明 |
| 人员支出 | 工资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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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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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用支出 | 办公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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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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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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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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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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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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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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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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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基金会秘书处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工资性支出指奖助学金、奖教金等奖励、资助人员费用。
附件3-2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捐赠资金支出决算表
项目名称:
| 支出类别 | 支出项目 | 金额 | 支出明细用途 |
| 人员支出 | 工资性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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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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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用支出 | 办公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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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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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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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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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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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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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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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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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基金会秘书处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工资性支出指奖助学金、奖教金等奖励、资助人员费用。
附件4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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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 |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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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电话: | |||
| 邮箱: | ||||
| 申请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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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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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
年 月 日 | |||
| 以下由教育发展基金会填写 | ||||
| 捐赠账户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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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 批 意 见 | 经办人 | 年 月 日 | ||
| 财务主管 | 年 月 日 | |||
| 主管领导 | 年 月 日 | |||
基金会秘书处 联系人郭俊,电话:89988615;15819331200邮箱: 34999873@qq.com
*注:申请事由需说明以下几方面情况,申请报告另附。
1.资金用途;
2.项目完成时间及预期效果;
3.资金使用报告提交时间。
注:奖助学金、奖教金仅需提供奖励名单。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XX(二级学院)XX捐赠项目
资金使用申请报告
(范本)
教育发展基金会:
0000年,XX捐赠人民币XX万元,用于资助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XX学院XX活动。
XX学院成立捐赠资金管理委员会,经管理委员会审核,本项目捐赠资金用途如下:
1、XX学院奖助学金人民币xx万元;
2、XX学院奖教金人民币xx万元;
3、XX学院学生活动费用人民币xx万元。
活动结束后将于00月00日之前提供项目捐赠资金使用报告。
现向基金会申请用款,请审核。
(单位负责人签字)
XX学院
(单位盖章)
0000年00月0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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